30岁改名字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准备一份书面的改名申请,表达改名意愿并说明改名理由。
准备材料
携带变更之前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单位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如果是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及父母双方签字同意的协议书。
准备两张一寸近期照片。
提交申请
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提交材料,包括填写好的《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并由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
审核与审批
户口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然后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机关会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
办理手续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具体手续包括办理迁移手续,到迁入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携带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公证
成年人改名需进行公证,以确保改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领取新证件
改名成功后,申请人会收到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证件将作废。
建议在办理改名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