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罪开庭时,以下人员必须到场:
被告人:
必须到庭,因为他是案件的主角,需要参与审判过程。
被害人:
可以不到庭,因为被害人不是必须出庭的,他可以选择是否出席庭审。
审判长:
组成合议庭的审判长必须到庭,负责主持庭审的进行。
审判员:
组成合议庭的审判员必须到庭,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书记员:
负责记录庭审过程的文字记录工作。
公诉人:
代表国家向被告人提起公诉,必须到庭。
辩护人:
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必须到庭。
诉讼代理人:
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必须到庭。
鉴定人:
如果案件需要鉴定,鉴定人必须到庭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
翻译人员:
如果庭审需要翻译,翻译人员必须到庭提供翻译服务。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相关人员到场,例如法警、被告人的家属或受害者等,但这些人员的出席不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
综上所述,盗窃罪开庭时,被告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必须到场,而被害人则可以选择是否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