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是指 政府工作人员或政府部门在履行岗位职责或法定义务时采取的消极作为、不作为等做法。换句话说,勤政是指公职人员“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反之,就是懒政。凡是未能用心、尽力、及时、尽责、深入地开展工作的官员,都可以称之为懒政者。
懒政的主要表现包括:
消极作为:
在处理问题时,不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而是采取消极的态度和行为。
不作为:
在应当履行职责时,不采取行动,放任问题存在或恶化。
简单粗糙:
在处理问题时,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缺乏深入思考和细致处理。
推诿责任:
在遇到问题时,把责任推给他人,不愿意承担应有的责任。
效率低下:
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防止和纠正懒政的措施包括:
强化服务意识:
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树立“服务人民”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勇于承担责任:
敢于面对问题,不逃避责任,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提高执政能力:
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政水平和能力。
加强效能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转变思想观念:
领导干部应转变思想观念,从“勤政”向“善政”转变,多为百姓做实事。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纠正懒政现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