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注销户籍和办理死亡证明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权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如有遗嘱,需提供遗嘱原件和公证过的遗嘱。
如有其他继承人,需提供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同意。
遗产清算
对逝者的财产进行评估、收集和清理,包括债务清偿和税务处理。
遗产转移手续
如果是房产,需缴纳相关税费,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提交必要的文件,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其他注意事项
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缴纳。
继承或赠与后出售的物业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根据继承类型和房产持有时间等因素决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当地法律和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和手续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