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也称为城管,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综合协调:
与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行政执法:
执行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集中执法:
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进行行政执法。
投诉受理:
集中处理与行政执行相关的投诉。
证件管理:
办理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监督证件使用情况。
行风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法规宣传:
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监管:
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处理:
组织协调城区的防汛抗台及城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智慧城管:
制定智慧城管规划,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
其他任务: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执法旨在通过整合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问题,同时确保城市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