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小户(三人以下):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 75平方米。
中户(四至五人):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 110平方米。
大户(六人以上):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 125平方米。
4.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 1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 35平方米。
5. 对于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6. 农村新建、扩建或改建房的,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 80-120平方米,具体标准由村委会根据村庄规划和实际用地情况确定。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