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事故中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
1. 超出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药和治疗费用。
2. 不是因本次保险事故导致的伤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
3. 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如受害人要求的住宿费等。
4. 合理合法但超过交强险或商业险限额的费用。
5. 鉴定费、诉讼费等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费用。
6.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或驾照未年检的情况。
7. 精神损害赔偿。
8. 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9. 修车期间的损失。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