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打官司的上诉次数通常是一次,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常规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特殊情况下的上诉
如果二审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再次作出判决,当事人对这次重审后的判决仍然不服的,可以再次提起上诉。
在刑事案件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两审终审制
中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后即告结束。
再审程序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诉或申请再审是可能的途径,但这通常不会中止执行二审判决。
总结来说,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可以上诉一次,特殊情况下(如发回重审)可能获得再次上诉的机会。刑事案件中,只要在上诉期限内,上诉次数没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我知识截止日期前的法律规定,具体案件可能因时效性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最新的法律信息,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