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应简洁明了,概括出证明书的主要内容。
例如:“身份证明书”或“无房户证明”。
抬头 (如果适用):
如果证明书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应在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正文内容
正文应详细叙述需要证明的事实或情况。
描述应清晰、准确,避免歧义。
对于需要调查的事项,可以提供相关的调查线索。
结尾
通常以“特此证明”作为结尾。
署名和日期
提供证明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应写在证明书的右下方。
证明日期应紧接署名之后。
盖章
证明书最后应加盖单位公章,以表示其法律效力。
其他注意事项
标题应居中,正文内容应分段且清晰。
署名和日期之间、单位和时间之间应留有适当的空间。
确保所有信息均准确无误,特别是涉及法律效力的内容。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格式和内容,以确保证明书的正式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