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您可以根据以下规定携带化妆品:
允许携带的化妆品类型
固体或半固体化妆品,如口红、唇釉、眉笔、眉粉、散粉、高光修容、眼线笔、睫毛膏、眼影盘、粉底液等。
液体化妆品,如爽肤水、乳液、洗面奶、洗发露、沐浴露等,每种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每种类型只能带一样。
禁止携带的化妆品
带有易燃易爆标志的化妆品,如防晒喷雾、定妆喷雾等,既不能托运也不能随身携带。
指甲油由于易燃易爆特性,不允许随身携带或托运。
特殊携带情况
如果是从机场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在符合免税店提供的密闭透明塑料袋包装,并能提供免税店购物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超过100毫升的化妆品进入客舱。
携带规定总结
每种化妆品单品的容量应控制在100毫升以内,整体累积容量不能超过1000毫升。
所有液体化妆品必须放在一个透明袋内密封,每位乘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袋。
液体化妆品的瓶身包装需要小于或等于100毫升。
请确保遵守这些规定,以便顺利过关并享受飞行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