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非法采矿案例分析_非法采矿典型案件犯罪特点
警示!最高检公布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2021年12月16日,黔西市人民法院以杨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2年5月9日,黔西市人民法院以吴某斌和李某军犯非法采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八年;对三名被告人合计判处罚金。
2、非法采矿罪的案例。非法采矿罪案例分析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汉族,小学毕业,住禹州市磨街乡尚沟村,农民。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禹州市看守所。辩护人田军。
3、非法采矿案例。法律分析: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
4、非法采矿典型案例要旨。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
5、越界采矿典型案例。越界采矿典型案例篇4:越界开采,其行为的本质属于无证开采。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但在处罚方式上有所区别。 案情 2009年3月,海南省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经群众举报,在龙楼镇与昌洒镇交界处发现了非法开采锆钛砂矿。
非法采矿典型案件犯罪特点
1、以改良土地为名非法采矿,受到法律制裁——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李少勇。在对李少勇非法采矿案立案调查过程中,李少勇多次辩称其行为的性质是土地改良并非非法采矿,而且他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违法当事人。经向扶绥县钜源矿物材料有限公司两名股东(包括法定代表人)调查,股东兼法定代表人李毅峰。
2、案情复杂没关系,执法人员有智慧——四川省攀枝花市闽贵平等6人构建利益。【分析】本案是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本案案情复杂,闽贵平、黄万里先从秦业辉处承包非法矿井,随后,黄万里找到张鸿和李广坤,叫他们组织工人到该煤井开采原煤,张鸿、李广坤找来工人刘某、唐某等人开采煤炭,还涉及乡煤炭打私。
3、宜兴男子浴池内打50米洞盗采66吨紫砂矿。日前,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开采紫砂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两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又被判决承担地质环境治理的设计、修复等费用38.68万元。在案件办理中,为了解决紫砂矿价格认定。
4、违法事实要确凿——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刘向光无证采矿案是。【分析】本案是一起无证采矿案件。无证采矿的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侵犯了国家的矿产资源所有权益;二是破坏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三是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果非法采矿不能得到有效查处,很容易产生矿霸,形成黑。
5、拒不停止开采,被判刑——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叶凡全无证采矿案是。象州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7日又作出象刑初字〔2006〕第139号刑事判决,认定叶凡全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分析】本案是一起无证采矿案件。本案叶凡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锰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