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辖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官职,其职责和地位随朝代而异,但通常与军事和治安有关。以下是提辖在不同朝代的职责和地位概述:
宋代
提辖在宋代是州郡武官的职称,相当于现代的派出所所长或最低警衔“一级警司”。
负责维护基层社会治安,保障百姓日常生活,处理调节民事纠纷。
知州和知府有时会兼任提辖,掌管军队训练、教阅和督捕盗贼。
元朝
提辖是元朝时期行省级别的官员,主要负责管理边疆地区的军事和政治事务。
监督边疆军队的训练和装备,维护边境安全,处理纠纷和犯罪案件,管理税收和财政。
辽朝
提辖是辽朝北面官的一种,为辽诸宫帐领兵官署,统领各宫帐所属丁户。
南宋
南宋时有四提辖的官制,分别掌管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库。
提辖的品级大概在六品或者七品,相当于正处级的干部,或是部队、武警中的正团级军官。
提辖这个官职在宋朝时期含义多样,但总体来说,它是一个主管军事和治安的官职,对于维护地方秩序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