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方法及其计算公式:
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来计算GDP。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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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 = 总产出 - 中间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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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总产出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总和,中间投入则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中间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
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形成收入的角度来计算GDP。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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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 = 劳动者报酬 + 固定资产折旧 + 生产税净额 + 营业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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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减少的部分,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活动应缴纳的税款与补贴的差额,营业盈余是指企业的营业利润。
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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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 = 最终消费支出 + 资本形成总额 + 货物与服务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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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等,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是指出口与进口的差额。
这三种方法在理论上应该得出相同的GDP值,但由于统计和测算误差,实际计算结果可能存在差异。GDP的计算可以按现价计算,也可以按不变价(实际值)计算,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