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从检察院移送到法院后,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开庭。具体来说:
1. 人民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完成对案件的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2. 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将移送给人民法院。
3.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通常应在二个月内宣判,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4. 对于重大或复杂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延长审查期限,重大案件可延长半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天。
5. 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生退侦,或者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不会进入审判阶段。
因此,一般情况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再开庭的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时间限制都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实际开庭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