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居民户口簿原件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如有《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也需一并提供
提出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提出申请。
信息核准与报送
公安派出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个人信息后,将信息报送至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进行审核签发。
证件制作与发放
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在收到申请后负责制作临时身份证,并在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领取证件
领取临时身份证时,通常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费用大约为人民币10元。
请注意,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由监护人代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