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的保存年限根据病历的类型和保管方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住院病历
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门(急)诊病历
由医疗机构保管的门(急)诊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由患者自行保管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患者需妥善保管,具体保存年限没有明确规定,但建议患者尽量长期保存。
建议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患者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门诊病历,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完整的医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