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结婚时间、生小孩时间、离婚原因等情况。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
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立案庭审查
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等待开庭通知
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
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开庭审理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
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审法院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二审法院审理结束后,会作出新的判决,判决生效。
建议:
上诉离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据。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上诉,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上诉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等,因此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