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以下物品是不能随身携带的,但可以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禁止携带的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随身不能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有限制可以携带的物品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不受限制;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间的,每人交运净数量不超过5升;
非自喷压力类容器——可携带和可托运;
每种化妆品限带1件;
充电宝单块能量不超过100Wh。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航空公司的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在出行前咨询具体的航空公司或检查最新的民航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