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分割安置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确定房产性质
如果安置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安置房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协商分割
双方可以尝试协商分割,根据各自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法院裁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裁决。
法院在分割时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且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来源,可能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需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待安置房分割
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待安置房,法院一般不会进行分割,建议取得房产证后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分割。
其他注意事项
在自行协议离婚时,应确保协议内容合法,不能干涉第三方利益,包括未成年子女。
对于拆迁补偿款,如果双方有约定,也应遵循书面形式,并确保不违反法律规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