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是在天津,税前工资为28000元,并且社保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缴纳,那么税后工资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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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工资:28000元
社保公积金(最低基数缴纳):假设为0元(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社保公积金政策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28000元 - 0元 - 5000元 = 23000元
适用税率:20%
速算扣除数:1692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23000元 × 20% - 16920元 = 4600元 - 16920元 = -12320元
这里出现了负数,说明在五险一金按最低基数缴纳且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28000元的税前工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此,税后工资就是税前工资,即28000元。
请注意,这个计算是基于社保公积金按最低基数缴纳的假设,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社保公积金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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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社保公积金政策、起征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您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