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访并不违法,但属于违规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时,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并且应当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如果信访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上级机关应当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越级访不是违法行为,但可能会被视为不恰当的行为,有时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此外,越级访可能会影响信访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社会生活,例如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