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湘吉在衡东县涉及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包括:
非法成立公司:庄湘吉与刘建波、牛杰等人非法刻印公章、虚报注册资金,成立了衡东县万宝工程有限公司。
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公司名义掩盖其黑社会性质,进行欺行霸市、为非作歹等违法犯罪活动。
暴力行为:庄湘吉一伙共作案21起,打伤18人,导致多家企业放弃生产经营。
排挤竞争对手:为承揽工程,庄湘吉一伙采取暴力手段或威逼利诱排挤竞争对手。
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庄湘吉通过贿赂买通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如原衡东县县长张泽静、原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安泽等,使得本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变成了暗箱操作的私人交易。
庄湘吉因此被称为“庄县长”,在当地形成了一股恶劣的影响。如需更多信息,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