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转业安家补助费:
根据职务、等级和服现役时间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转业生活补助费:
根据军龄和职务等级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军龄不满8年的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转业回乡差旅费:
为转业人员提供回乡所需的差旅费用。
其他补助费用:
可能包括探亲路费、医疗补助费、住房资金、伤亡保险、医疗保险、服装费等。
以上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和发放标准可能因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