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告知”是一个 主动告知或正式通知的用语,用于在某一事项或事件上,向特定的人或群体传达相关信息或提醒。该词通常带有一种正式和严肃的语气,表明发文机关对此事的重视,并希望收文对象能够特别关注并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事项。
具体来说,“特此告知”可以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官方或机构通知:
政府部门、公司、组织等在发布重要政策、决定或公告时,常用“特此告知”来引出正文,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广泛知晓。
文件或公告结尾:
在文件、公告或通知的结尾处,常用“特此告知”来强调通知内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提醒或告诫: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用“特此告知”来提醒或告诫收文对象注意某些事项,以防误解或遗漏。
与“特此告知”相近的词语还有“特此通知”、“特告知说”、“特通告”、“特提醒”、“敬请注目”、“特通报”等,这些词语在语气和使用场合上略有不同,但都传达了类似的意思。
建议在正式文件或需要特别强调的情况下使用“特此告知”,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