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出生日期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等原始凭证材料;
如有固定职业,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过程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所长或责任区民警提出意见后,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市级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申请进行最终审核。
等待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上报市级公安机关;
市级公安机关在审查无误后,批准更改出生日期。
办理更改
一旦申请被批准,申请人需持相关审批文件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信息更改;
更改后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请注意,更改出生日期原则上是非常严格的,通常只有确凿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登记错误,或者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下,才会被允许更改。此外,某些职业人员(如公务员、在编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等)可能无法更改出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