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主要用于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法律诉讼程序。具体来说,它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告知权利:
当事人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或者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在刑事案件中,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强调的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则涉及更广泛的诉讼代理职责,不仅限于辩护。
法律依据:
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
文书格式:
告知书通常需要包含文书编号、案件信息、法律依据、文书份数及送达说明等。
当事人选择:
虽然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但委托行为是自愿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这一权利。
收到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意味着您作为当事人,在法律诉讼中有权选择是否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作为您的诉讼代理人,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