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年限通常根据车辆类型、用途、排放标准等因素决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出租客运汽车
小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 :使用15年。教练载客汽车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
使用13年。
其他营运载客汽车
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大型、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
使用15年。
非营运载客汽车
(大型轿车除外):
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
摩托车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
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其他车辆
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
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有所调整。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也可能被引导报废。车辆在超过规定年限或行驶里程后,必须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否则可能会被要求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