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贷款是指 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的规定,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可以分为信用贷款和再贴现两种。信用贷款是中央银行根据金融机构的资金头寸情况,以其信用为保证发放的贷款。而再贴现则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已经贴现的未到期票据,转让给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对贴现票据进行再次贴现的行为。
再贷款是一种带有较强计划性的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动性。它主要用于调节基础货币总量,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金融体制改革和维护国家信誉。通过调整再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可以影响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取得信贷资金的成本和可使用额度,从而使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发生变化。
在我国,再贷款特指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不包括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再贷款的增加通常被视为“银根”放松的信号,而再贷款的减少则可能意味着“银根”紧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