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15年后,如果参保人不幸身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保局会退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利息,但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会退还。具体来说:
1. 如果参保人在未达到退休年龄时身故,社保局会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利息。
2. 如果参保人在退休后身故,已领取的养老金部分需要扣除,只退还个人账户中剩余的个人缴费部分和利息。
3. 退还的金额可能少于总缴费的1/3,因为统筹养老金账户的部分是无法退还的。
4. 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需要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以及死者的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申请办理退款。
5. 除了退还的账户金额,参保人的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能还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