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配,通常情况下会考虑以下原则:
年龄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双方的意见出具判决书。
协商不成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不愿意抚养,需要按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直至孩子十八岁。
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其他因素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学习需要等多方面因素。
轮流抚养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准许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孩子。
以上原则仅供参考,具体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