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理如下:
拘留:
处十日以下拘留。
罚款:
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
吊销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处罚会更严厉:
拘留:
处十五日拘留。
罚款:
处以五千元罚款。
吊销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您注意,饮酒后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对此类行为的处罚相当严厉,旨在起到震慑作用,减少酒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