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双方的同居时间:
1. 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不能通过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 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则不属于事实婚姻,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情况,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和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日期,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