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其改革要求是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行使,保留公益服务职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例子:
1. 城建局
2. 交通局
3. 房管局
4. 公、检、法、司、税务部门
5. 烟草局
6. 审计局
7. 发改委
8. 市长办公室
9. 林业局
10. 环保局
11. 水利局
12. 国土资源管理局
13. 残联
14. 气象局
15. 地震局
16. 卫生局
17. 税务局
18. 公立医院
19. 公立学校
20. 渔政、海监、无线电管理、农机管理、动物卫生监督、草原管理和交通主管部门
21. 就业局
22. 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23. 城管、路政、盐政、市政管理处、环保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
这些单位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开支一般由国家拨款,主要职能是监督社会安全问题,并依法对不符合规范的单位进行处分及教导。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查询当地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