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青岛住房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 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5. 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6.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7.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8.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0.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11. 根据不同提取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付款证明、房屋产权证等;
租赁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房租发票等。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