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提供单位签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本人储蓄账户)。
房屋租赁合同
有效期内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
租房行为证明材料
承租私有住房的,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提供配租协议或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必要材料
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
婚姻关系证明或未婚证明(如适用);
租金缴纳证明(如通过银行转账等);
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适用);
公积金卡;
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盖章)。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及继承或遗赠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建议在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前,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