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可能因地区、学校类型以及教师身份(在编或非在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期限情况:
在编教师
通常签订合同期限为五年。
实际操作中,可能只签订一次合同。
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非在编教师 (如临聘人员或合同工):
合同期限可能为一年、两年或三年。
到期后可能自动续签,具体条件依据学校规定。
某些情况下,第一个聘期内可能有不能离职的限制。
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通常不低于3年。
试用期长度根据合同期限而定,如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
特殊情况
连续签订两次合同以上或在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学校不能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应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