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珠海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如下:
发放方式变更:
根据2017年2月底珠海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从2017年3月1日起,生育津贴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到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上,而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于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后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生育津贴,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申领程序:
职工在产假期满后6个月内应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申报,经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拨付给单位。
异地分娩: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时间框架:
生育津贴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整个过程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
以上信息基于2017年的政策,如果有最新的政策变动,请参考最新的官方通知或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