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加强领导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
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管好班子和队伍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监督检查和考核
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
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或“空转”。
锤炼党性、锻炼能力、磨炼意志
锤炼党性,即要在党为党,爱党忧党。
锻炼能力,提高领导和管理水平。
磨炼意志,增强面对挑战和困难的韧性。
落实“六个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模范之责。
层层履职担当,主动作为之责。
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培训,警示教育之责。
维护群众利益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问责机制
运用问责这把利器,规范和完善问责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
通过上述措施,党委可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从而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