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职级体系中的一个职级,具体级别和职责如下:
职级定位:
一级调研员属于副厅级非领导职务,位列公务员职级体系中的第6级。
职务级别:
虽然不属于领导职务序列,但一级调研员的职级待遇与副厅级领导干部相同,通常对应正处级别。
职责范围:
一级调研员主要负责调研、分析和总结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一级调研员,通常需要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职务与职级并行: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职级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资历贡献。
职务序列:
一级调研员在公务员职务序列中,位于县处级正职和厅局级副职之间,有时也被称为“大正处”。
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一级调研员对应的级别是十七级至十一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级调研员属于较高的职级,但它主要是专业技术岗位,并不直接具备领导职务的权力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