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果食品抽检不合格,可能会面临以下行政处罚:
1.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2.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3.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 如果有违法所得,则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6. 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处罚情况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决定。例如,如果涉及到采购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小台芒和红杭椒,可能会给予警告;如果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台芒和红杭椒,可能会被罚款,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