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公粮这一制度是在 2006年被取消的。具体来说,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农业税,也称为公粮,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且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一税收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至少两千三百年。从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条例被废止,标志着这一沿袭千年的传统税收制度的终结,同时也意味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的新时期。
交公粮这一制度是在 2006年被取消的。具体来说,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农业税,也称为公粮,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且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一税收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至少两千三百年。从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条例被废止,标志着这一沿袭千年的传统税收制度的终结,同时也意味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