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拆迁许可证申请:
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公告发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信息。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等。
拆迁文件齐全:
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拆迁评估:
拆迁人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
附属物价格确定:
根据当地政策和市场情况确定附属物价格。
拆迁补偿细则制定:
明确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等补偿方式。
政策宣传和解释:
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协商和协议签订:
与被拆迁人进行反复协商,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
对于未达成协议的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必要时,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迁。
以上步骤需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