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驾驶证扣3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15种违法行为:
1.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5.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在规定的车道行驶的;
6. 驾驶校车、七座以上载客汽车等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规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
7. 驾驶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除高速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上超速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
8. 违规超车,在普通道路上逆行;
9. 前方车辆停滞时,故意超车、占道;
10. 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11. 通过人行道时不减速、避让行人;
12. 不避让校车;
13. 驾驶载货汽车超重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五;
14. 不按规定上牌就上路;
15. 车辆故障后需要停车,不设置警告标志。
这些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员应当避免这些违法行为,以免扣分影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