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于遗产继承权,尤其是涉及到儿媳妇的情况,可以总结如下:
法定继承权
儿媳妇通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一般不享有遗产继承权。
特殊情况下的继承权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顺序
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
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的规则,如果遗嘱中指定了儿媳妇为遗产继承人,则她可以根据遗嘱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
即使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原本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他们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他们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请以最新的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