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具有以下性质:
客观性: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且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即实践。
绝对性:
真理的内容具有正确性,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任何真理都包含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内容,并与谬误有原则的界限。
相对性:
真理是有限和有条件的,任何真理只能是对无限物质世界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近似正确反映。
具体性:
真理是运动发展着的事物多方面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由一系列概念、原理构成的理论体系。
科学性:
真理是科学性的体现,即通过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
价值性:
真理与实践相联系,能够产生正向价值的认识可被视为真理。
条件性和有限性:
真理的反映对象和正确程度都是有限的,受到人类实践水平和认识能力的限制。
真理的这些性质共同构成了真理的完整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