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党组织关系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开具介绍信
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需使用统一式样,并注明有效期。
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上级党委核实
党员持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进行核实。
上一级党委根据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市委组织部核实
党员持上一级党委开出的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进行核实。
市委组织部根据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
市外党委组织部门核实
党员持市委组织部开出的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进行核实。
该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单位的介绍信。
转入单位党组织
党员持市外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转入单位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报到
党员持转入单位开出的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报到。
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可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请注意,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