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义务主要包括:
1. 保障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按旅游合同的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并保证产品和服务价质相符。
3. 对因旅行社过失造成的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因不可抗力或法律特别规定。
4. 尊重旅游者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5. 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6. 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7.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对合同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并在发生争议时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
8. 报告义务,如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损,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9. 安排导游人员时,确保其持有有效证件并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10. 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为旅游者发放包含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
11. 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并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12. 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时,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
13. 协助旅游者处理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并在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 在采用拼团方式出团时,签订合同的旅行社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是旅行社的主要义务,旨在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