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是 管理和协调本地区科技活动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科技创新:
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提供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持。
科技研究与发展:
管理和协调科技研究与发展活动,制定科技研究与发展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科技研究与发展活动,建立科技研究与发展平台。
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将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或产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包括与企业、研究机构等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科技人才培养:
负责科技人才的培养,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优化科技人才资源的配置,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科技计划与资金管理:
编制和组织实施基础研究、科技支撑等各类科技计划,管理科技资金,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高效利用。
科技服务业与技术市场:
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进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政策与法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科技体制改革: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
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
研究提出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科技合作方面的工作。
科技管理与服务:
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科技统计与信息服务:
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推动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指导与协调:
指导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州、地、市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青海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科技厅在科技管理和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涵盖了从政策制定、计划实施、资金管理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