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并不全是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可以有公务员的系列编制,但其中也包括事业编制、合同编制等其他类型的工作人员。具体到街道办事处内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在编在岗人员通常是公务员,而二层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则是事业编。此外,还有非编制人员,如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简而言之,街道办事处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和其他类型的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公务员,取决于个人的编制和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