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乘客携带的充电宝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相当于大约20000毫安时(mAh)的容量。
2.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才能携带。
3. 每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
4.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
请根据您的充电宝实际容量和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进行判断。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乘客携带的充电宝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相当于大约20000毫安时(mAh)的容量。
2.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才能携带。
3. 每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
4.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
请根据您的充电宝实际容量和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进行判断。